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,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训练局,总局离退休干部局,各直属单位,有关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:
根据体人规字〔2024〕1号《国家队老运动员、老教练员关怀基金实施办法》,为了做好2024年国家队老运动员、老教练员关怀基金的资助工作,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时间:2024年3月31日以前,由各单位负责向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基金管理中心进行集中申报。凡逾期报送的,无特殊情况,本年度不再受理。
二、申报材料:
(一)《国家队老运动员关怀基金申请表》《国家队老教练员关怀基金申请表》;
(二)《国家队老运动员关怀基金情况汇总表》《国家队老教练员关怀基金情况汇总表》;
(三)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;
(四)个人申请书;
(五)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及有关诊断的影像资料;
(六)省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体育总局直属单位、有关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对其身份证明及其本人伤残、伤病、家庭困难情况说明。
三、申报方式:
申报材料所需表格请在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基金管理中心(https://www.sport.gov.cn/jjzx/)网站自行下载。为便于伤残评定工作的开展,今年申报将同时递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。
(一)纸质版材料请提供单位盖章申请表、汇总表及情况说明盖章后原件,其他申请或证明材料(包括诊断证明、伤残影像报告)均为复印件。纸质版为A4尺寸,每位申请人材料一式一份,邮寄至我中心;
(二)电子版材料请提供《国家队老运动员关怀基金情况汇总表》《国家队老教练员关怀基金情况汇总表》EXCEL电子版,其它申请材料及证明材料(包含诊断证明、伤残影像报告及影像片子)通过扫描件或图片形式,每位申请人将材料压缩为一个文件包发送至指定邮箱。
四、各单位需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根据体人规字〔2024〕1号《国家队老运动员、老教练员关怀基金实施办法》中规定的资助范围、条件、标准等进行审核、把关。对于老运动员、老教练员取得的运动成绩要有相关证明材料,对于个人伤病、生活困难的情况要如实说明,文字表述要尽量详实准确。
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若遇到问题,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。
地 址:北京市东城区东大地街1号5A 体育总局基金中心
邮 编:100061
联系人:郭小菱、魏邢星
电 话:010-67158795、010-67153728
邮 箱:tyzjjijin@126.com
附件:1.2024年国家队老运动员关怀基金申请表.doc
2.2024年国家队老教练员关怀基金申请表.doc
3.2024年国家队老运动员关怀基金情况汇总表.xls
4.2024年国家队老教练员关怀基金情况汇总表.xls
基金中心
2024年2月18日